各省(区、市)气象局:
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及《气象干部教育培训2025年国家级按需培训计划》(气干院发〔2025〕12号)安排,定于2026年3月8日—14日在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新疆分院举办县级气象台长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着力提升县级气象台长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及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能力,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基层气象业务骨干,切实推动县级气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培训对象
县级气象台台长(含台站业务骨干)。
三、培训主要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网络自主学习
学员须在培训结束前,登录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https://cmatcpx-cmatc.cma.cn),进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4学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4学时)、“八项规定与作风建设”(2学时)、《纲要》(2学时)、安全生产(2学时)五个模块内容学习。
(二) 集中面授培训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强对流天气临近监测预警技术与应用;基层决策气象服务与相关材料撰写要点解析;基层气象为农服务探索与实践;筑牢防灾减灾“桥头堡”,书写守护民生冷暖“满意答卷”—哈密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县级气象部门服务地方政府的实践经验;新型气象观测设备装备保障;全面提升县级气象台长的科研能力;现场教学;破冰拓展;研讨交流等培训内容。
四、面授报到与撤离日期及报到地点
报到日期:2026年3月8日
报到地点:新疆分院培训公寓一楼大厅(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48号)
撤离日期:2026年3月14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需求导向、自愿选派、费用自理”的原则,按培训对象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二)为规范学员培训信息的管理,完善学员的培训档案,各单位人事处请登录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https://cmatcpx-cmatc.cma.cn/ ),点击搜索报名管理,选择面授班级中对应的培训班为参训学员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3月6日。
(三)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参训面授学员,并请各位已报名学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班级微信群,以便沟通交流。如二维码过期前未及时添加,请与本期培训班联系人联系。
(四)学员入学前要认真预习与培训内容相关的知识和文件精神,认真思考实践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于3月6日前提交“两个带来”(电子文档通过气象政务系统邮箱发至“张倩/干部培训部/新疆分院/新疆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即带来一个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研讨;带来一个工作中的经验或典型案例(案例名称、案例过程、案例结果、延伸思考)进行交流。模板参考附件。
(五)本培训为脱产培训,学员培训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各单位加大对学员学习的支持力度,保障学员的学习时间。
(六)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各位学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传播扩散课程资料和教师授课内容,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体会交流。
(七)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收取培训费3290元/人。
(八)请各单位培训费由单位在开班前通过以下微信二维码支付或学员报到时现场扫码交纳(仅支持微信二维码扫码支付,请各位学员微信提前绑定公务卡)。微信转账时请注明“县级气象台长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培训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费相关事宜):
王仪亭 010-68409253
邮 箱:wangyiting@cma.gov.cn
(九)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新疆分院地址及乘车路线详见:http://kejian1.cmatc.cn/help/doc/jxddz.html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倩 0991-6652594 13565881510
张劲松 0991-6652594 13325572800
附件:报名回执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