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气象局:
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及《气象干部教育培训2026年国家级按需培训计划》(气干院发〔2026〕10号)安排,定于2026年4月7日—12日在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举办气象助力低空经济专题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系统了解低空经济发展现状、趋势、最新前沿进展与应用场景;精准把握《气象赋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核心关键;掌握全球气象无人机及其在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中的应用技术;深刻认识气象服务在无人机应用中的重要作用和机遇挑战;切实提升气象支撑和服务保障低空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全面理解我国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与低空气象标准重点研制方向;充分借鉴深圳、成都、杭州基层气象部门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先行探索与实践经验,精准赋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应用落地。
二、培训对象
地市级及以上气象部门从事气象低空经济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网络自主学习
学员须在培训结束前登录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4学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4学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2学时)、“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2学时)、“安全生产课程”(2学时)五个模块内容的学习。课程网址为:https://cmatcpx-cmatc.cma.cn。
(二)集中面授培训
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和气象赋能路径、人工智能赋能低空经济发展、全球气象无人机及其在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中与低空经济领域的应用、我国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及其低空气象标准重点研制方向;深圳、成都、杭州基层气象部门低空经济工作和服务进展情况先行省份实践介绍,聚焦实际工作中面临挑战、问题、难点进行经验交流和成果分享等;
师资主要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基层业务单位。
四、面授报到与撤离日期及报到地点
报到日期:2026年4月7日 14:00-17:00
报到地点:干部学院学员报到处(北区25号楼学员餐厅南侧。联系电话:010-68406334,010-68409253。17:00以后到京的学员,可于次日08:00后到学员报到处补报到)。
撤离日期:2026年4月12日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需求导向、自愿选派、费用自理”的原则,按培训对象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二)为规范中国气象局在职职工培训信息的管理,完善学员的培训档案,请各单位人事处通过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cmatcpx-cmatc.cma.cn/)搜索报名管理,选择面授班级中对应的培训班为参训学员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4月2日
(三)学员入学前请认真思考与培训内容相关的问题,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两个带来”材料(模板见附件)。请于4月3日前通过政务邮箱发送至“屈芳/干部进修部/干部学院/中国气象局”。
(四)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参训学员,并请各位已报名学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班级微信群,以方便沟通交流。入群后,需备注真实姓名和单位。
(五)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不得请假。请学员严守信息安全保密纪律,尊重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不传播、扩散课程资料和教师授课内容。培训结束后,需按时提交研讨提纲和学习体会。
(六)面授培训期间,食宿安排及培训费收取标准如下:
1.非培训机构所在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收取培训费2820元/人;
2.培训机构所在地学员,如不需住宿,伙食统一安排,收取培训费1740元/人;
3.培训机构所在地学员,不安排食宿的,收取培训费1380元/人。
(七)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详细地址见网址:
https://cmatcpx-cmatc.cma.cn/cms/fapiao/index.htm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屈 芳 010-58993741 15801503068
附件:“两个带来”模板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2026年3月24日抄送:观测司、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