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校2026年春季学期招生安排的意见》(中校发〔2026〕2号)和《中国气象局2026年重点培训计划》(气发〔2026〕11号),定于2026年4月22日—6月18日在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中共中国气象局党校)举办中共中央党校中央和国家机关分校2026年春季学期中共中国气象局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研究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
二、培训对象
各单位5年内未参加过党校学习的处级干部(学员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
(一)入学教育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四)党性教育
(五)提高履职能力
(六)特色课程
培训方式:集中面授培训
四、报到和撤离日期及报到地点
报到日期:2026年4月22日下午14:00—16:30
报到地点: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学员报到处(学员餐厅南侧)
撤离日期:2026年6月18日下午14:00—21:00
五、有关事项
(一)报到时,学员应携带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附件2)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蓝底)。学员毕业时颁发中共中央党校毕业证书。
(二)每名学员入学前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并以文字形式带来一个最希望在党校解决的思想理论问题、带来一个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具体实践难题、带来一个工作特色经验案例(简称“三个带来”),在党校开展研讨交流。
(三)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要求,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一般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通过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向人事司书面请假。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学员请假情况将记入《学员学习考核登记表》,自开学日起超过2天不报到将取消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期间请假超过6天将取消学籍。
(四)本班学员在校期间赴京外开展党性教育现场教学活动产生的交通费,由学员单位承担,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 杰 010-68409631 18310968851
赵赟恒 010-68407683 19801302780
周亮亮 010-68409249 18611157963
附件:1.学员名单
2.关于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的说明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