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气象局:
根据《中国气象局2026年重点培训计划》(气发〔2026〕11号)安排,定于2026年5月10日—16日在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新疆分院举办2026年第1期基层地面新型气象观测装备维护和保障技术示范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学员深入掌握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要求,掌握电子技术基础和万用表使用,掌握新型自动气象站结构、原理和信号测量知识,掌握新型气象观测装备维护保障知识,了解气象观测业务管理和技术发展,了解其他观测新技术、新业务知识,具备从事国家气象观测站各类新型气象观测装备维护保障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二、培训对象
地市级气象装备保障业务人员和县级综合气象业务人员,需未参加过气象观测员上岗或省级以上气象观测装备保障培训。优先选派艰苦台站基层一线业务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主要使用的气象设备为DZZ4/DZZ5型号,建议送培单位优先选派使用这两个型号设备的学员。
三、培训方式
(一)网络自主学习
学员须在培训结束前,登录气象教育一体化平台(https://cmatcpx-cmatc.cma.cn)个人账户,进入相应专栏进行在线学习。每名学员至少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学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4学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2学时)、“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2学时)、“安全生产课程”(2学时)五个模块内容的学习。
(二)集中面授学习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气象观测业务基础、新型气象观测装备维护保障、气象观测业务管理和技术发展讲座、研讨交流和考核等单元。
四、面授报到和撤离日期及报到地点
报到日期:2026年5月10日
报到地点:新疆分院培训公寓一楼大厅(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48号)
撤离日期:2026年5月16日
五、有关事项
(一)为规范学员培训信息的管理,完善学员的培训档案,需要各单位人事处登录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https://cmatcpx-cmatc.cma.cn/),搜索报名管理,选择面授班级中对应的培训班为参训学员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4月27日。
(二)本培训为脱产培训,学员培训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各单位加大对学员学习的支持力度,保障学员的学习时间。
(三)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本通知转送参训学员。请各位学员加入班级QQ群(群号:1087306367),以方便沟通交流。
(四)为科学确定本次培训班的最终面授课程,请学员于2026年4月15日8:00-22日17:00期间,通过选课链接完成课程选择(https://v.wjx.cn/vm/tUF5rQQ.aspx#)。为了保证学习效果,请每位学员恰好选满3门课程。课程将结合培训组织需求、岗位需求,考虑个人需求,参考投票情况,确定最终面授课程。选课前请仔细阅读所有课程,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与需求做出选择。
(五)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各位学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传播扩散课程资料和教师授课内容,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体会交流。
(六)面授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
(七)学员入学前请认真思考与培训内容相关的问题,于5月9日(周六)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两个带来”(即带来一份经验、带来一个问题,模板见附件2),用于课堂研讨交流,请通过气象政务邮发送至“刘畅/业务培训部/新疆分院/新疆区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八)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新疆分院地址:https://cmatcpx-cmatc.cma.cn/cms/fapiao/index.htm
(九)培训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 畅 13369025155
培训公寓值班电话:0991-3196784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两个带来“模板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2026年4月17日抄送:观测司、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