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气象局:
为扎实推进气象卫星遥感应用能力提升,满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对遥感资料的应用需求,定于2026年9月4日—12日在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新疆分院举办2026年风云四号02批气象卫星遥感应用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部署;围绕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了解风云卫星的发展概况,掌握卫星遥感数据产品、获取及处理方法,掌握卫星遥感在水情灾害、大气环境、农业生态、脆弱区等的监测评估技术,掌握典型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评估产品案例和产品。通过课程学习,提高相关省级从事生态环境和灾害遥感业务人员的遥感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从事生态环境和灾害遥感应用的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网络自主学习培训
学员须在培训结束前,登录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https://cmatcpx-cmatc.cma.cn/cms/)个人账户,进入个人中心在“我的面授班级”列表里找到相应的培训班进行在线学习。每名学员应至少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8学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8学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2学时)、“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2学时)、“安全生产课程”(2学时)的学习。
(二)面授培训
卫星遥感综合应用体系进展,卫星数据产品、获取及处理,风云卫星等多源遥感资料水情、大气环境、脆弱区、农业气象、生态气象等业务服务中的监测预报应用及个例教学,卫星地面站观摩学习等。
四、面授报到和撤离日期及报到地点
报到日期:2026年9月4日
报到地点:新疆分院培训公寓一楼大厅(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48号)
撤离日期:2026年9月12日
五、有关事项
(一)为规范学员培训信息的管理,完善学员的培训档案,各单位人事处请登录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https://cmatcpx-cmatc.cma.cn/),点击搜索报名管理,选择面授班级中对应的培训班为参训学员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8月31日。
(二)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参训学员,并请各位已报名学员于9月4日前加入班级QQ群(群号:1104384822),备注“姓名+单位”,以方便沟通交流。
(三)学员入学前请认真思考与培训内容相关的问题,于9月4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两个带来”(即带来一个问题、带来一个典型案例,模板见附件),用于课堂研讨交流,请通过气象政务邮发送至“刘畅/业务培训部/新疆分院/新疆区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四)本培训为脱产培训,学员培训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各单位加大对学员学习的支持力度,保障并督促学员按照培训班课程安排时间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
(六)培训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 畅:13369025155
樊栋樑:17801134556
培训公寓值班电话:0991-3196784
附件:“两个带来”模板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