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气象局:
根据《中国气象局2026年重点培训计划》(气发〔2026〕11号)安排,定于2026年8月30—9月12日,分别在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和新疆分院举办第2期和第3期县级气象局局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五五”气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暨履职能力提升轮训(示范)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工作要求,理解把握中国气象局党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气象“十五五”规划工作部署及气象部门新“三定”方案的改革要求,提升县级气象局局长党性修养和综合履职能力,推动基层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县级气象局局长(任职3年及以上,参加过“第1期县级气象局局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五五”气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暨履职能力提升轮训(示范)班、第5—7期县级气象局局长履职能力提升轮训班、2025年第1—3期海洋气象防灾减灾培训班暨县局长轮训、2025年县级气象局长进一步全面深化气象改革专题研修暨履职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网络自主学习
学员须在培训结束前登录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4学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4学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2学时)、“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2学时)、“安全生产课程”(2学时)五个模块内容的学习。课程网址为:
https://cmatcpx-cmatc.cma.cn
(二)网络预培训(同步直播)
面授培训前开展网络同步直播预学习,并根据教学安排从以下培训内容中选4讲(共计16学时):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底线思维 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法治思维与气象依法行政;提高调查研究能力;领导干部要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等。
直播时间:
2026年8月27—28日
直播地址:http://ketang.cmatc.cn
登录方式:点击培训班名称或“进入课堂”按钮,请使用实名登录学习,以便于考勤。
具体上课时间和登录口令见微信班级群通知。
(三)集中面授培训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廉洁从政、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提高抓落实能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提高改革攻坚能力、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形势与政策、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气象“十五五”规划为指引,推动基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助力气象业务改革及创新实践、现场教学、专题研讨等。
四、面授报到与撤离日期及报到地点
第2期(北京)
报到日期:2026年8月30日14:00-17:00(17:00以后到京的学员,可于次日08:00后到学员报到处补报到)
报到地点: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学员报到处(北区25号楼学员餐厅南侧。联系电话:010-68406334,010-68409253)
撤离日期:2026年9月12日中午之前
第3期(新疆)
报到时间:2026年8月30日全天
报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248号新疆分院
撤离时间:2026年9月12日中午之前。
五、有关事项
(一)面授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
(二)为规范中国气象局在职职工培训信息的管理,完善学员的培训档案,请各单位人事处通过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cmatcpx-cmatc.cma.cn/)搜索报名管理,选择面授班级中对应的培训班为参训学员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
(三)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参训学员,并请各位已报名学员扫描二维码,实名加入班级微信群,报名第2期培训班学员请扫描图一,报名第3期培训班学员请扫描图二,以方便沟通交流(若图一和图二过期,请扫描图三,进入共享文档查看更新)。
图一 第2期(北京) 图二 第3期(新疆) 图三 共享文档二维码
(四)为科学确定本次培训班的最终面授课程,请学员于2026年8月21日7:00-19:00期间,通过选课链接完成课程选择(https://v.wjx.cn/vm/mJWDnes.aspx)。课程将结合培训组织需求、岗位需求,考虑个人需求,参考投票情况,确定最终面授课程。选课前请仔细阅读所有课程,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与需求做出选择。
(五)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不得请假。
(六)学员入学前认真思考与培训内容相关问题,提交“三个带来”(详见附件2)材料,请在8月25日(周二)前通过气象政务邮系统发送。
其中,第2期培训班学员,请发送至:何瑜昀/干部进修部/干部学院/中国气象局;第3期培训班学员,请发送至:李育辉/干部培训部/新疆分院/新疆区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七)请所有人员严守信息安全保密纪律,尊重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不传播、不扩散课程资料和教师授课内容。
(八)建议面授学员自带笔记本电脑,以备使用。
(九)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详细地址见网址:https://cmatcpx-cmatc.cma.cn/cms/fapiao/index.htm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2期(北京)
何瑜昀 010-68406304 18868109066
曾凡雷 010-68406304 13651151907
易媛媛 010-68409469 18810755699
李 琼 13606618686
常 俊 15902867670
仇 娜 13772029581
第3期(新疆)
李育辉 0991-6652594 13999729886
张劲松 0991-6652594 13325572800
附件:1.名额分配
2.“三个带来”模板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2026年8月12日抄送:规财司、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