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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院关于举办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5

各省(区、市)气象局

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及《气象干部教育培训2026年国家级按需培训计划》(气干院发〔2026〕10号)安排,定于2026年9月1319日在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新疆分院举办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夯实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本领,提升服务撰写、预警传播与科技应用能力,全面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二、培训对象

县级气象局负责防灾减灾相关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网络自主学习

学员须在培训结束前登录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4学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4学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2学时)、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2学时)、安全生产课程2学时)五个模块内容的学习。课程网址为:https://cmatcpx-cmatc.cma.cn

(二)集中面授培训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基层决策气象服务与相关材料撰写要点解析筑牢防灾减灾“桥头堡”书写守护民生冷暖“满意答卷”—哈密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基层气象为农服务探索与实践人工智能在防灾减灾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应用探索融媒体时代下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破冰;现场体验式教学;研讨交流等

四、面授报到与撤离日期及报到地点

报到日期:2026年9月13日

报到地点:新疆分院培训公寓一楼大厅(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48号)。

撤离日期:2026年9月19日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需求导向、自愿选派、费用自理的原则,按培训对象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二)为规范中国气象局在职职工培训信息的管理,完善学员的培训档案,请各单位人事处通过气象教育培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cmatcpx-cmatc.cma.cn/)搜索报名管理,选择面授班级中对应的培训班为参训学员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9月10日

(三)请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参训学员,并请各位已报名学员加入班级微信群,以方便沟通交流。入群后,需备注真实姓名和单位。


(四)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不得请假。请学员严守信息安全保密纪律,尊重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不传播、扩散课程资料和教师授课内容。

(五)为准备交流研讨,学员入学前请认真思考与培训内容相关的问题,于9月10日前提交两个带来(见附件),通过气象政务系统邮箱发送到杨思慧/干部培训班/新疆分院/新疆区气象局/中国气象局两个带来即带来一个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研讨;带来一个工作中的经验或典型案例(案例名称、案例过程、案例结果、延伸思考)形成PPT进行交流。

(六)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收取培训费3850元/人。

(七)培训费由单位在开班前通过以下微信二维码支付或学员报到时现场扫码交纳(仅支持微信二维码扫码支付,请各位学员微信提前绑定公务卡)。微信转账时请注明 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培训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费相关事宜):

邓雅杰  010-68409847  13717891993

邮  箱  xueyuanbaodaochu791986@cma.cn

(八)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新疆分院详细地址见网址:

https://cmatcpx-cmatc.cma.cn/cms/fapiao/index.htm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思慧  18282496528

王景升  13609916772

培训公寓值班电话:0991-3196784

    

附件:两个带来模板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2026年8月14日抄送: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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